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庆元府通判南厅壁记 南宋 · 楼钥
 出处:全宋文卷五九六九、《攻愧集》卷五八
县丞虽不侔,然位高而偪,大率如蓝田壁记所言。
余顷赘倅丹丘,问于故给事吴公芾
公曰:「吾尝三为之。
进则有侵权之讥,退则有避事之谤」。
余曰:「处于材不材之间,可乎」?
公曰:「子得之矣」。
庆元于今为辅郡,贰车有三,分东西南厅,而南为胜。
城中一湖,最为绝境。
公宇据其阳,尽得十洲三岛之要。
旧为榷酤之所,至今犹以名其桥。
南渡增员,始以居此,参政钱公重建红莲阁于前,运使杨公大兴厅戺,然二厅皆有题名,此独阙焉。
今董君尝入制幕,先君工部时为参议官,同僚颇久,乐此邦风土,别驾车以来。
既至,首欲编前任名氏登之石,以序列见属。
病故相仍,三请不倦,遂为之书,并以所亲历而知者告之。
君之大父资政思陵元帅府为名臣,家法流传,犹有世臣之风。
只此一举,足以见居官之不苟。
淳熙初,魏王易镇,罢倅贰而置长史、司马之职,故更六年而后叶君以太社令员外置云。